保洁员安全工作“一岗双责”责任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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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5

为实行学校安全工作“一岗双责”制度,加强学校管理,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,维护教育教学秩序,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,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
1.做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,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、绊倒。

2.清洁用品(洁厕灵、消毒液等)应放在指定工作室,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。

3.清洁灭火器时,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。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。

4.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(尤其是卫生间),如有异常,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。

5.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。

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,一式二份,责任人、学校各执一份,有效期为学年。


2019年10月9日 1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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