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堂工作人员安全工作“一岗双责”责任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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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5

为实行学校安全工作“一岗双责”制度,加强学校管理,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,维护教育教学秩序,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,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
1.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,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、勤洗澡理发、勤换工作服,上班时不戴首饰,不吸烟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法规。

2.采购食品人员,应有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采购。保证食品质量和新鲜度,严禁采购腐败变质、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及原料。严格食品原料的索证制度,确保来源的安全可靠。

3.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,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。不得供应生吃,半生吃或凉伴食品。严禁供应隔餐(夜)饭菜。

4.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,用后洗净保洁存放,必要时进行消毒。

5.食堂剩余成品、半成品必须生、熟、荤、素分隔、分层,冷藏、冷冻保存。

6.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,落实保洁措施。

7.配备专用留样冰箱,每种饭菜留样250g,标明日期、餐次,冷藏保存48小时。

8.认真做好食堂、餐厅内外环境的清卫工作,始终保持整齐清洁,重视卫生防疫,做好定期消毒。

9.注意用电、煤气的安全,对用电、用气结束时,要马上关闭。食堂门窗及时关好,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。

10.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,经常检查、保养,发现损坏及时上报。

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,一式二份,责任人、学校各执一份,有效期为学年。


2019年10月9日 11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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